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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扶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5-11 16:01:26


    2018年5月1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一起涉贫困户土地租赁合同案件审理中,坚守法律底线,精心平衡民事审判与精准扶贫关系,依法当庭宣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告如数支付土地租赁费和复耕费,维护了涉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稳步前进。

    原来,26户农民将土地租给养兔专业合作社多年,既得不到土地租金,同时大片土地也被闲置,群众向多个部门反映迟迟得不到解决,最后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讲解,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针对26户农民系法院扶贫帮扶村村民和农户急于解决问题等实际情况,渑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站在扶贫攻坚的大局,组织召开由扶贫队长、驻村第一书记、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行,尽可能减少农户损失。

    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受理案件后,针对该土地租赁合同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小的实际情况,紧扣民事诉讼法,大胆适用小额诉讼,于5月11日进行了公开审理,通过庭审查明被告方兔业专业合作社已无重新启动资金,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后,承办法官依法当庭宣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告如数支付土地租赁费和复耕费。

    据悉,此案于2018年4月18日立案到结案,仅用20余天,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这也是人民法院站位大局、服务大局工作理念的又一体现。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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