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法院购置“自助诉讼指导机”自行组织招标
公 告
招标编号:MCF Y(2018)03号
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渑池县人民法院购置“自助诉讼指导机”项目进行自行组织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渑池县人民法院购置“自助诉讼指导机”
2、招标范围:软硬件设备
3、预算资金:82000元。 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渑池县人民法院三楼行政科报名。
2、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以上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告在渑池县人民法院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0398—4862081
13569602299
渑池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