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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再犯不思悔改 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15-04-22 09:19:35


    我们常说,不要在同一处跌倒两次,别犯同样的错误。50岁的苏某却在知天命的年纪又一次将自己送进了监牢。20近日,被告人苏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渑池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4月,被告人苏某在渑池某街道一偏僻的小胡同内,以每包80元的价格将两包疑似毒品物卖给赵某,在双方交易结束准备离开时,二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赵某因心里有鬼,慌忙将其中有一包疑似毒品物吞入口中,另一包被民警从其身上搜出,经鉴定,从赵某身上搜到的物品重0.13克,其中检出了海洛因成分。

    庭审中,因苏某被抓了现行,切有赵某的证言,苏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因苏某曾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当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违反国家有关毒品管制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海洛因0.13克,其行为己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经综合考量,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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