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乡村的檀老汉因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儿子一直未娶到媳妇,为此,檀老汉不惜血本,花65000元为儿子娶妻,但哪曾想到,却遭到王某、李某、李四等人行骗。近日,渑池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李某等三人四年到三年不等的刑期及相应罚金。
2013年6月,被告人王某、李某、李四伙同他人,以给渑池县天池镇的檀老汉儿子介绍对象为由,骗取檀老汉65000元现金。为使骗局做得更加真切,被告人李四还为参与骗婚的女子刘某办理了假户籍证明。后王某、李某、李四分别分获赃款20000元、15000元、27700元。案发后,7月22日,李四退赔被害人檀老汉277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李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骗取檀老汉现金6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己构成诈骗罪。鉴于三被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李四积极退赔檀老汉经济损失,均可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10000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处罚金8000元;李四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