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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场顺手牵“手机” 漏罪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5-05-11 08:48:38


    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其在棋牌室打牌时曾顺手盗窃他人手机一部。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5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16日下午,被告人郑某在渑池县城关镇物资局南朱某某门市地下棋牌室打麻将期间,趁人不备之际将姚某某放在麻将桌上的ViVOX3手机装入自己口袋盗走。经渑池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183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郑某亲属退还被害人姚某某经济损失218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183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所犯贩卖毒品罪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亲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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