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渑池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上级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审判工作,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参与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涉及人民法院的计划生育“三到位”工作,积极落实计生“三包”责任制,为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树立“服务理念”,把“创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综合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措施,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紧紧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开展的综合服务。通过开展优质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工作最大的受益者。
二是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首先,认真搞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我院现有育龄妇女均己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由于领导重视,严格管理,多年来我院没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发生。其次,依法审理和执行计生案件,支持和监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再次,严把离婚案件的计划生育关,认真查验离婚专用计划生育证明。严格控制案件入口,防止逃避计划生育事件发生,迄今没有一起因法院把关不严导致离婚育龄妇女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发生。
三是积极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对有困难的计生户,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每年免费为法院计生女干警进行两次健康检查;认真落实计生户独生子女保健费并及时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为计生户办好事。
四是积极落实计生“三包”责任制。积极帮助所包计生村建立了一所计生学校,配制了桌凳和宣传教育必需器材,帮助书写了标语,制作了版面;科级干部每人一户,与计生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为其解决实际困难,提供致富信息。
五是积极与计生部门沟通,促进计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日常工作中,首先,我院根据全县计生工作大局,经常与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职能部门座谈,争取动用最少的司法资源与诉讼成本纠正其违法行为,巩固优生优育的良好局面。其次,通过办理计生案件,对计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与个性问题,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规范其行政执法工作。第三,到乡镇所在地利用各行政村集中康检时机,采取多种形式为广大村民及职工提供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
今后,我院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及时与计生部门进行协调,加大领导与宣传力度,以案讲法,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全县计生工作正常秩序,进一步严把立案关,严格按照县计生委的要求,审查好计生专用证明,把其作为立案的第一要件,严防以离婚为名,逃避计生政策,同时抓好内部管理,要求每一个干警从我做起,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部门一票否决,为全县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