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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上扒客 累犯前科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05-21 16:18:59


    曾因强奸、盗窃、吸毒被判入狱,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在公共汽车上实施扒客行为时,被受害人发现抓住手并报警。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4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乘坐三门峡到洛阳的豫M8688#长途汽车,当车行驶到渑池县与新安县交界路段时,李某某将乘客杨某某裤子右后口袋内现金550元盗走,其盗窃过程被同车乘客吕某用手机拍摄。案发后李某某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杨某某550元。

    2014年11月6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乘坐渑池县二路公交车,当车行驶到渑池县政府门口时,李某某趁乘客何某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将何某某裤子左侧后兜割破、手伸进去盗窃,被害人当场发现后抓住李某某的手把钱要回并报警,后李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我国刑法规定,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李某某扒窃乘客财物,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本院在量刑时,还考虑到被告人李某某具有如下量刑情节:(1)在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有盗窃前科劣迹,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酌情从重处罚。(2)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予以从轻处罚。(3)被害人损失已获退赔或追回,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公交车扒窃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春秋两季及春运期间发生率较高,这段时间外出旅游探访亲友经商人员较多,经常携带大量现金。扒窃分子容易乘机作案。二、作案地点主要发生在乘客较多的公交车厢和站点。在这些地方:下手容易、时间短、得手快、逃匿也快。三、结伙作案,方法简单。作案成员中青少年居多。也常有一些“老贼”多为吸毒人员。公交车上扒窃分子事先不踩点作案后也不用破坏和伪装现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无固定场所,人员流动性大。四、作案者通常把弱势群体作为主要目标。人地两生的外地人、女性、老年人、体格较差的人等,都是他们的首选。五、作案过程中,扒窃分子一般采取“寻”、“观”、“遮”、“窃”、“溜”等手段。“寻”即物色对象。扒窃分子常在公交车厢内挤来挤去,或在公交站点上来回徘徊,在乘客中物色对象,找寻目标。一有机会即下手行窃。“观”即观察动静。扒窃分子作案时往往谨慎观察周围动静,发现情势不对,即打消作案念头。“遮”即遮蔽掩护。扒窃分子为不被他人发觉。通常以身上物品遮挡失主视线。或一人主动与失主搭讪为同伙创造条件。“窃”即实施行窃。行窃方式是失主麻痹状况下进行或在同伙的掩护下进行的。有时还要用刀片进行割窃。“溜”即逃离现场。行窃得手后扒窃分子迅速离开或立即将赃物转给同伙,逃离现场。

    法官提醒:如何防范公交车上防盗防窃:首先,不要乘坐特别拥挤的公交车宁可多等几分钟,等到人少或一部有座位的公交车就可降低被偷的概率。其次,不可放松警惕要敏感。对于身边挤来挤去或紧贴着你的人要多加留意不要让陌生人的衣服、提包甚至书本挡住自己的口袋和视线,对于那些在车上神情恍惚,心神不宁左顾右盼,没事和你乱套近乎,行为举止不正常的人,最好离他远点儿,并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第三,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去挤公交车。如果没办法而上了车,在上车前把东西要放在妥善的地方。不要随便乱放。手机等物品最好不要放在腰间的手机套内。拿在手上也许是较好的办法。提包如果只能夹在腋下尽量夹紧,把拉链开口朝前。不要给扒手留下任何可称之机。上车后也不要过分紧张,而引起扒窃分子的注意。第四,坐公交车,不要在门口人多处停留。不要把背包放在后面,不要把手提包过低的提在手中,把包放在胸口最安全。上车不要拿出钱物清点。提前准备好购票的零钱以防上车后掏钱时暴露放钱的地方。上下车尽量不要拥挤、争抢,多留意自己的随身物品。第五,对扒手不可姑息。发现扒手要及时报案敢于作正面斗争,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能有。放了他就害了更多的人,到头来可能还会害到你。遇到财物丢失时要及时报案,不要认为反正也追不回来报不报都一样。其实你的报案就是在给警方提供线索,警方根据线索而制定相应地行动。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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