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朋友打电话小聚一下,为满足已是有车一族的心理,遂驾车前往。酒足饭饱后,驾驶自己新车回家时家门口被查。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4日20时许,被告人占某某酒后驾驶豫M7866#号(临时牌照)小型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至渑池县怡苑小区东门口路段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12月8日,经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鉴定,从占某某的血液样本中检测乙醇含量为353.22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占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