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深夜当街刮车起争执 皆因无证醉酒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5-06-04 09:48:43


    深夜喝酒后无证驾车回家,行驶到县城中心路段时与他人车辆发生刮擦,协商不成起争执报警处理,结果被当场查获无证醉酒驾驶。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8日00时30分,被告人王某醉酒后无证驾驶豫M0987#黑色桑塔纳从渑池县新市场行驶至仰韶大街盛瑞祥附近时,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交警当场查获。2014年12月1日,经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鉴定,王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292.48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含量已达200mg/100ml以上,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zc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