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洗浴中心做掩护,有人提供场所,有人提供赌资,九男子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近日,渑池县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九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和四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拘役刑和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两千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初,被告人任某某伙同被告人张某甲、宋某某、吴某某、张某乙经预谋在张某甲经营的某某洗浴中心设立赌场,并由宋某某和吴某某二人联系来高某某、张某丙、孙某、陈某四人为他们赌场提供赌博资金并从中间抽取高额收益。6月15日、16日晚,被告人任某某、张某甲、宋某某、吴某某、张某乙在某某洗浴中心三楼大厅以营利为目的,用扑克牌“推三公”方式聚众赌博,每300元至500元一锅,每锅抽头100元,从中抽头渔利125000元,高某某、张某丙、孙某在该赌场以每借10000元抽取500元高额利息方式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从中渔利10000元。2014年6月17日晚,任某某、张某甲、宋某某、吴某某、张某乙、高某某、张某丙、孙某、陈某又在上述地点以麻将牌“推饼子”方式聚众赌博,6月18日凌晨被渑池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并当场扣押赌资95545元,赌具麻将牌一副。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任某某、张某甲、宋某某、吴某某、张某乙、高某某分别向检察机关退缴违法所得9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5000元,共计135000元。6月18日查获赌资95545元已被公安机关追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某、张某甲、宋某某、吴某某、张某乙、高某某、陈某、张某丙、孙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抽头渔利135000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任某某、张某甲、宋某某、吴某某、张某乙、高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丙、孙某、陈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九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庭审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任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张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宋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吴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张某乙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高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张某丙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孙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陈某犯赌博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