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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发布时间:2015-06-11 18:24:54


    今年以来,渑池法院持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多举措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惩治“醉驾”犯罪并积极参与惩治“黄赌毒”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同时,依法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强化调解工作,延伸审判职能触角。将矛盾化解工作贯彻于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始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减少涉诉信访;综合运用交叉调解法、亲情感化法、利益平衡法、巧借外力法等调解手段,多渠道、多角度加大调解力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争取受害人的谅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寓审寓教辨法析理,安心改造回归社会。立足审判,着眼教育和矫正,把审判环节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阶段,通过审判中的讲法析理,让罪犯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及应该受到的惩罚,使其减少对社会的仇恨,安心接受改造。在对未成年犯的审判中,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庭前做好社会调查,庭审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庭后积极帮助其回归社会,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相互配合确保效果。积极与检察、公安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有效打击犯罪,力求达到最佳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磐石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可靠后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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