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9时左右,渑池法院办公楼前院内鞭炮劈啪作响,原来是来自英豪镇周家山村四组农户(原告)张某某一家人,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英豪中心法庭负责人和主管院长的手中,以表达对渑池法院及其承办法官的衷心感谢。
事情要从头说起,1998年9月10日,渑池县英豪镇周家山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将该村耕地计10亩发包于渑池县英豪镇周家山村四组张某甲农户承包,承包期限从1998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10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有各耕地块的面积,其中地名为杨树坪耕地面积为2.1亩。2003年后半年原告张某某农户代表人张某某因无力耕种与被告马某某农户代表人马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原告张某某农户将自己承包的杨树坪2.1亩耕地交给被告马某某耕种,由马某某农户负责尽一口人的义务工和交一口人农业税。2014年7月原告张某某农户要求被告马某某农户退还其承包的杨树坪2.1亩耕地,经英豪镇周家山村委和英豪镇政府多次调解无效,原告张某某农户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英豪中心法庭受理后迅速组成合议庭,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案卷,并且多次前往承包土地现场查看。经审理,该院于2015年5月25日作出(2015)渑民初字第6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马某某农户返还原告张某某农户承包的杨树坪2.1亩耕地,限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执行完毕。目前,案件已实际执行到位。
原告张某某农户一家人认为,渑池法院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经济基础,让我们农户切身感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值得尊敬。因此,8月7日上午,原告张某某农户一家人将寄托了满满谢意的锦旗送到了渑池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