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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官判后回访 母子亲情得以弥补

  发布时间:2010-05-26 17:25:00


    “娘,儿子、媳妇错了,咱们回家住吧,我们今后一定好好孝敬您!”儿子张某某和儿媳胡某某拉着母亲冯某某的手满脸歉意地说,母亲冯某某抹着眼泪,高兴的说不出话来。这是渑池法院果元法庭在“人民司法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推行“判后回访”后出现的感人的一幕。

    冯某某与张某某、胡某某系母子、婆媳关系。冯某某丈夫早逝,其承包的土地由其儿子和儿媳耕种。2008年,冯某某和儿子、儿媳家土地被征用,得土地补偿款230000元由儿子张某某领走,后其儿子、儿媳以母亲年事已高保管不便为由,未付其母亲冯某某应得的38333.33元,双方经人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冯某某遂诉讼来院并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张某某、胡某某支付40000元。渑池县法院果元法庭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无效,于2010年3月30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某和胡某某给付原告冯某某40000元。

    宣判后,原本关系紧张的母子、婆媳关系更是雪上加霜、形同陌路。母亲冯某某也是有家不能回,一直在其女儿家居住。

    宣判后,为了全面了解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渑池法院果元法庭的法官对该案开展了上门回访。 在回访中,法官们先与被告方进行了交流。交流中,法官们首先倾听了被告张某某和胡某某对案件审判的看法以及当前的想法,随后结合当前法律、法规,法官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事实及证据的认定、法律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一一作了说明。经过3个多小时的交谈,法官的真诚化解了他们心中的疑虑与对抗情绪,并对自己当初的鲁莽和不理智的行为感到十分的懊悔,表示一定要积极履行判决,并表示要将母亲接回来住,好好孝敬她老人家。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今年以来,渑池法院果元法庭通过开展法官判后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判息诉工作,有效地减少涉诉信访,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地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真正地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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