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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民间借贷风险的预防与规避

发布时间:2015-11-17 16:28:30


    你向别人借过钱吗?别人向你借过钱吗?这个日常问题涉及的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泛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民间借贷风险,则是指因盲目追求高利息而将款项存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借于他人而带来的风险。

    民间借贷有“地下金融”之称,经济的繁荣发展催生了各地区异常活跃的民间借贷活动。民间融资行为已经出现了组织化、职业化、中介化的新特征。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和风险观念,许多放贷人只看到高额利息的诱惑,在利益驱动下作出选择,而忽视了背后的巨大风险,为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规违法行为留下了空子,一旦出现风险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那么如何有效地防控和规避民间借贷风险,便成为面对民间借贷时面临的重要问题。面对高利率的诱惑,人们更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

    一是衡量关系,明确风险。对此,要舍开面子,不要为了面子而丢了票子。要考虑借贷人的经济负担能力,明确借贷的用途,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旦发现用作他途,可以终止或解除合同。

    二是对个人信息要保密。不要盲目的签署个人姓名,也不要将个人身份证、房产证、行车证等证照随意借给他人,避免被“担保”而承担还款责任。

    三是民间借贷要满足一定的形式条件。借款一定要书写借据,口头的合同一旦扯皮推诿,打官司又没有证据,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书面的借据要明确当事人基本信息、借款时间、还款时间,有无利率、借款数额,大小写等等。最好要求担保措施,提供担保财产或保证人,防止日后不好执行。

    四是注意诉讼时效。借款最好约定诉讼或仲裁条款,到期后及时催讨借款,或起诉、仲裁。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方第一次催讨之日起就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算两年,期满前可再次催要,延期两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

    五是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国家政策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提前扣除利息、比如利滚利的高利贷等。利率一般不超过年利率24%,超过24%到36%部分已支付的不予返还,但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最后,公众应当理性理财,避免因贪图高息出借款项,尤其要避免明知用于违法活动的借款,当然,如果借款人能够证明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自己并无过错,则不影响双方的借贷合同效力,仍可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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