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屋抵押贷款、借款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这房子是不是只抵押给一人是重中之重。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伪造与李某、武某夫妻位于渑池县杰信翔园北号楼中单元4楼东户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谎称这套房子产权属于自己,以该房抵押从黄某某处骗取20万元,部分借款用于支付高息;2014年1月25日,李某某又以该房抵押,从周某某处骗取15万元,部分借款用于支付高息。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29.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9.2万元。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借钱给别人的时候要仔细一点,不要好心帮人,却反被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