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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13 09:47:23


  一是完善导诉和一站式服务制度,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便利。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导诉台,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前来办理诉讼或相关事务的人员就办事程序、手续、风险等作全面告知和合理引导。

完善一站式服务,除原有立案、交费、接访等项目外,当事人来院起诉、申请执行、申诉(申请再审)交费、签收诉讼文书等,均可在大厅内完成。对要求查询、投诉、进行调解的人员,由专人引导,并由相关人员前来处理。配备了自动饮水机、书写台、桌椅、纸笔、诉讼指南等便民利民设施,让当事人享受到舒适快捷的诉讼环境,感受温馨的司法人文关怀。

  二是建立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快捷。对当事人到大厅或打电话要求办理、咨询诉讼或相关事务时,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实行限时办结。当事人到立案接待大厅办理起诉、申请执行、司法救助、预约接待等事项时,除个别疑难案件以外,立案手续均可在半小时内办理完毕,当日立案率达到了95%以上。

  三是实行特事特办制度,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等案件或老弱病残人员,由导诉人员引导给予优先办理。将司法救助关口前移,简化办理手续,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予以诉讼费减、缓、免。

四是建立判后答疑制度,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实行判后答疑释法,就信访人员首次对做出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或其他信访请求的,安排由原审判法官或审判长与接待法官共同接访,答疑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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