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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12-22 09:23:09


    2016年,渑池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和县关工委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审执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坚持多途径关爱、帮助、教育青少年,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增强执行力。院党组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规划、纳入年终考核评比,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表彰。并积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健全学习培训、调查研究、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关心下一代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指导、有落实、有保障。

    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增强感召力。院领导带头参与关心下一代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院长党立新多次带领工、青、妇负责人到精神文明结对帮扶村白羊山小学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给学校捐赠各种体育器材和各种乐器,助力留守儿童放飞梦想,帮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三是立足审判职能,增强帮教力。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寓教于审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在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审理每起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根据犯罪性质及特点加强与教育、妇联、司法局、团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联动机制,对青少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教育。为使教育达到效果,该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回访帮教;同时,依法妥善处理民事、执行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四是创新审判机制,妥善审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该院积极响应省院要求,扎实开展好家事审判工作。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辖区特点,把家事审判工作列入了年度业绩考核,专门成立家事审判业务庭,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并开通咨询热线。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从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妇联的联系等方面着手,专门制定与辖区党委政府、妇联、司法所共建保护家事审判案件制度。全年共成功调解、判决大量涉家事审判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五是发挥“五老”作用,增强战斗力。广泛动员热心青少年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加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向前发展。日常工作中,将关工委队伍建设与老龄工作、离退休支部建设有机结合,对老同志从思想上尊重、精神上关怀、生活上照顾,保障老同志开展关爱活动经费,充分调动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活动的积极性,支持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法律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渑池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被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和关工委成员,定期到学校作法制报告。截止9月20日,第一轮“送法进校园”活动己基本结束,渑池县法院十三个业务庭在全县十二个乡镇、曹端小学及该院帮扶村白羊山小学、藕池村小学开展法制讲座15场次,向学校赠送法律书籍《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1500余册,悬挂法制辅导员标牌15面,共有七千余名师生参与活动,聆听法制讲座。活动开展以来,收到学校及家长反馈信息30余次,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中小学中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是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探索有效服务青少年的新途径。关心下一代工作,既要继承优良传统,又要根据时代特点,不断创新,坚持以开放的思想,开阔的视野,开拓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使关心下一代事业常盛不衰。只有深度探索青少年犯罪思想动向,掌握其内在潜隐的犯罪诱因,实行“心与心”的交谈,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要配合社区监管考察,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秉承用“放大镜”发现他们的闪光点,用“显微镜”观察他们的责任心,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的德育理念。

    今后,渑池县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将按照县委关工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在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审判职能,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努力做到与青少年同心,与时代同步,与和谐发展同行。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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