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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被执行人拒不还钱 依法拘留并处罚款

发布时间:2016-12-29 09:57:06


    “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表达对你们的感谢,别人欠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家住渑池县果园乡的冯某在12月28日拿到执行款后对渑池法院的执行干警诉说着他发自内心的敬佩和感激。

    2013年12月1日,被执行人黄某从申请执行人冯某处借款10万元,2015年3月归还申请执行人冯某6万元,剩余4万元被执行人黄某百般推诿,迟迟不还。2015年10月,渑池法院受理了冯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调解,被执行人黄某同意2015年10月19日前归还申请执行人冯某4万元。

    然而,面对渑池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黄某还是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黄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告知黄某拒不偿还欠款的法律后果,黄某仍拒绝偿还欠款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12月26日,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黄某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申请执行人冯某也向渑池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黄某追究拒执罪的申请。12月27晚上,被执行人黄某的家人迫于压力,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遂将欠款及利息并诉讼费5.1万元送交渑池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冯某终于领到自己的钱,并撤回了对被执行人黄某追究拒执罪的申请。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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