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在渑池县春节联欢晚会暨首届“最美仰韶人”颁奖仪式上,渑池县法院法警大队负责人张治军和法警王志民两位同志双双获得首届“最美仰韶人”提名奖。
首届“最美仰韶人”评选活动,是渑池县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社会形成崇尚道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该县从全县各领域、各阶层、各年龄段经过层层挖掘、筛选,推荐出了20名具有较强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性,“感动公众、感动社会”的模范人物20名。最终,渑池县法院两位法警双双入选,被授予“最美仰韶人”提名奖。
张治军,男,46岁,渑池县法院法警大队负责人。他曾经是一名首都卫士,在部队荣立过三等功,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学雷锋标兵。转业后,他成为一名基层司法警察。18年来,他舍小家、保大家,在仰韶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成为司法界的楷模,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他用汗水铸就着警徽的神圣,成为渑池人的骄傲。他所负责的法警大队圆满完成包括“12.7矿难、义昌大桥垮塌重大责任事故”等在内的勤务保障任务1758次、押解看管被告人2016人次,保障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在警队先后7次被授予全省优秀法警队称号,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被授予全省司法警务工作二星级警队,执法大规范化先进单位。2016年7月,张治军荣获“永远的兵”河南省第六届十大优秀复转军人年度人物。
王志民,男,41岁,渑池县法院执行局法警。“人民法官为人民,乐做百姓贴心人”。参加工作以来,他遇到困难群众,总会毫不犹豫伸出援手,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解危帮困,为群众做过的好事数不胜数,被群众誉为“百姓的贴心人”。2014年4月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渑池县第五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