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法院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帮扶工作
10月21日,渑池法院文明办在副院长陈明岚的带领下,将20套暂新的学习用桌和橙子赠送给张村镇利津村,这是我院开展精神文明帮扶工作一来,在为利津村制作创建板面、美化环境、整理创建材料后的又一项重要帮扶举措。
精神文明帮扶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活动。我院党组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要求院办公室、政治处、文明办和张村中心法庭,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在帮扶中,不但对共建单位张村镇利津村要进行软件上的大力支持,还要从硬件上给以全方位的帮助。
渑池法院是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2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功,目前已保持9年。在创建工作上有一定的经验,这次参加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帮扶活动,与兄弟单位共同学习、共同借鉴、共同发展,既是法院的光荣也是法院的责任和义务,该院党组多次强调一定要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为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