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履行还款义务,主要是希望法院及早把我从失信系统中撤下来。” 3月25日,一名失信被执行人程某(县政协委员),另外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程某某(县人大代表),共同将筹措到的180万元款项打入申请执行人杨某的银行账户,双方并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本案顺利执结。
2013年,被告三门峡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被告程某、程某某和张某提供担保,向原告杨某借款1250万元。2015年12月,经双方算账,四被告尚欠原告544万元没有偿还。2016年1月13日,杨某向渑池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立即偿还其借款544万元及利息。诉讼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被告于2016年9月1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544万元及利息。但逾期一直未履行。2016年11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启动网络查控系统,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多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程某(县政协委员)到法院来时,程某总是以其在北京开会或外地出差为由,一直推脱没有时间到法院。
随着渑池县法院“百日执行风暴”、 “春雷行动”等专项活动的持续推进,该院依托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利用失信系统对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提供的有关人员信息进行甄别,对纳入失信系统的人员名单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本案承办人迅速按照相关规定将被执行人三门峡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程某、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后,对很多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尤其是面对将被取消政协委员资格的程某,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院尽早将其从失信惩戒系统中屏蔽。
据悉,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占军表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通过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