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9日,渑池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春季集中执行行动”的深入开展。
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毛智伟亲自带队参与,并在周末执行行动前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了动员部署。随后,全体参战执行干警便积极投身周末执行工作当中。
案件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周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于2016年10月1日前付原告20000元,于2017年3月1日前偿还32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按期履行了第一期偿还义务。可第二期偿还义务到期后,被告却迟迟未予履行。无奈原告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总是找借口迟延履行、躲避执行。周末执行行动中,在申请人周某的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找到带至法院。执行干警在进行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无效后,准备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履行偿还义务,随即通知家人积极筹款送到法院。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执结。
案件二:乡人大代表主动交款写保证促执行
武某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某从原告武某某处借款13万元,于2016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武某某2万元,剩余款项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1万元,2017年4月30日前偿还完毕。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刘某某未履行。无奈原告武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某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也一无所获。后经多方打听得知刘某某还有一个身份(乡人大代表)后,执行长贾俊峰带领执行干警孟金良随即与乡政府领导进行沟通,让乡政府领导帮助联系查找被执行人刘某某并做其思想教育工作。4月9日早上,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到法院交纳执行款5000元,并保证于4月14日前向法院交执行款5万元,如按期交不到法院,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春季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渑池法院所有参战人员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执行,加班加点、不分昼夜,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全力以赴开展攻坚克难执行工作,营造了“春季集中执行行动”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执行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敢打敢拼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