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在2017年河南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渑池法院张治军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张治军同志现为渑池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自1999年9月转业转入渑池法院工作,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神圣的使命感激励着他勇往直前,一腔热血默默奉献,成为渑池人的骄傲。先后多次被法院系统评选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司法警察;2007年12月,被授予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9年6月,被授予渑池县十大杰出青年;2010年12月,被评为三门峡市优秀政法干警;2016年7月,荣获河南省第六届十大优秀复转军人年度人物;2017年2月,荣获渑池县“最美仰韶人”提名奖。
他是默默奉献、爱岗敬业的榜样。张治军同志经常承办一些社会上关注多、影响力大的疑难案件。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他积极发挥骨干作用,以精湛的警务业务保障历次大要案的顺利审理和执行。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担任书记员期间,获得渑池法院书记员大比武第一名的好成绩。在担任法警派驻执行局工作期间,先后协助办理各类疑难执行案件861件,执行标的2180余万元,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担任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特别是负责法警大队全面工作以来,先后组织所属干警出警19846人次、圆满完成包括”12.7矿难、义昌大桥垮塌重大责任事故等在内的勤务保障任务1758次、押解看管被告人2016人次,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98余起,保障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他是勇于开拓创新的典型。在日常工作中,张治军同志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思路,先后撰写《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与构想》、《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路径探析》等调研性文章50余篇,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80余篇。在省、市组织的司法警察集中训练中,发挥自身特长,多次担任训练教官,取得了优异地成绩。同时他还及时总结渑池法院在司法警察改革中取得的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他是文化育警的楷模。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阵之时,则忘其亲;临鼓之时,则忘其身是张治军的座右铭。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这是他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18年来,张治军同志忠于职守,抓管理、严训练、强技能,不断摸索,带出了一支响当当的司法警察队伍。
据悉,渑池县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给他的颁奖辞:青春无悔,热血长存。他用庄严的警徽宣告,有一种道义叫正直,有一种荣誉叫民心。
“永远的兵”河南省第六届优秀复转军人年度人物组委会给他的颁奖辞:他用奉献诠释着军人的本色,他用行动捍卫着警徽的庄严。他勇于担当,忠诚使命,他秉公执法,情系百姓,他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司法警察及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他值得我们尊敬的“永远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