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心系企业执行,企业真诚感谢

  发布时间:2017-08-29 16:44:11




    “今天我们怀着诚挚的心情,向贵院赠送《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锦旗并送上《感谢信》,真诚表达对贵院执行庭尹成效同志公正廉明,认真负责,依法办案的精神与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感谢贵院以尹成效同志为代表的优秀干警,还有赵小锁庭长等,感谢贵院干警认真高效的工作,坚强有力的执行和不畏困难的工作作风,谢谢你们”。

    2017年8月29日上午,中国邮政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杨郑铭,网运部经理卢斌,项目经理骆涛一行三人冒雨前往渑池县人民法院将锦旗和感谢信送达该院,表达中国邮政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全体职工对渑池县人民法院领导及全体干警表示真诚的感谢。

    原告中国邮政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与被告渑池县普田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渑池支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经审理确认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渑池支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邮政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监管费用27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刘占军院长,毛智伟局长分别作出指示,对于涉及企业、金融单位的案件要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案情,在加大从快有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要注意做好涉及金融单位的稳定工作。执行人员依法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渑池支行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限期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提出与申请人另案还有经济纠纷,用布匹物资抵偿该案欠款,经双方协商未果,本院执行人员先后多次与双方沟通的同时,并加大执行力度,向被执行人讲明当前人民法院打击“老赖”拒不执行的决心,以及银行做为金融单位拒不执行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耐心的说服下,在加大执行高压震慑下,被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渑池支行认识到拒不执行的错误性,并积极履行了27万欠款,该案至此执结。

责任编辑:王凯泉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