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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张村法庭制定措施积极开展辖区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08 08:11:14


    为促进2011年的工作全面开展,渑池法院张村中心法庭制定四项措施,积极开展辖区信访工作。

    一是帮扶联系和矛盾排查工作要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求法官要与辖区内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经常联系,定期组织法官进行普法宣传,举办法律培训,及时帮助辖区内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速度要快捷化。要充分畅通诉讼渠道,切实打造零障碍诉讼机制,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实行“三快”原则,即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发挥法律调解职能,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建立提前主动介入机制。针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群体性纠纷,要建立提前主动介入机制,通过法律宣传、思想疏导等形式,配合党委政府有效地化解纠纷,防范恶性事件的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不

稳定因素的产生。

    四是司法服务要体现能动司法。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乡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对重点案件实行联动机制,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争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和消灭在诉讼之前,从而真正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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