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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立案庭完善“五个职能”打造便民利民亲民和谐窗口

  发布时间:2011-03-08 08:13:48


      渑池法院立案庭立足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完善“五个职能”打造便民利民和谐窗口,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加强完善立案职能。要求立案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立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即办理立案手续;对案情复杂,需要慎重立案的案件,积极向上级汇报,并于7日之内答复立案当事人;对不能立案的及时说明理由并耐心回答当事人的疑问。在立案的同时,尽可能为当事人提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以防止滥诉。

    二是加强完善调解职能。为有效缓解法官审判压力,将庭前调解和诉前调解职能统一划归立案庭,成立速裁法庭,指派专门调解员负责。在立案过程中,调解员详细询问案情,了解当事人调解意愿,并积极与被告沟通,力促调解。

    三是加强完善咨询职能。立案庭担负着接待当事人求诉来访的重要任务。要求立案工作人员着重从塑造服务形象、优化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减少群众因基本的法律和诉讼知识的欠缺而处于不利局面的现象。

    四是加强完善诉讼服务和指导职能。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来电或亲自到庭咨询的,立案工作人员积极为其提供查询服务,并引导其向承办法官询问案情进展。对于能够当场解释的诉讼程序,当场释明。同时,立案工作人员还积极延伸诉讼服务,为可能进入执行程序、上诉程序的当事人提供程序指导。

     五是加强完善综合协调职能。立案庭充分利用信息传送中枢的地位,在法官忙于开庭无暇接待当事人时,代为转达当事人意愿,代为接收、送达法律文书,代为释明法律问题,保证诉讼程序良性运行,减少当事人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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