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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改革大局--渑池法院受理五件“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18-07-02 17:41:24


    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净化市场的功能,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6月27日,渑池县人民法院集中裁定受理5件“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开启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快速通道。

    据悉,这5件“僵尸企业”包括渑池县化肥厂、渑池县陶瓷厂、渑池县鸿翔机械修造厂、渑池县机械厂、渑池县印刷厂等5个县属国有企业。这标志着我县县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阶段的工作圆满结束。

    今年3月,河南省国资委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意见》,安排部署全省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要求到2018年完成70%以上“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推进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渑池县启动5家县属国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财政局牵头,法院、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工信委、人社局、土地局、住建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县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各成员单位近三个月的努力,基本完成了上述5家企业的职工核对、资产清查和债务审计等工作,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的预案,具备了申请破产清算的立案受理条件。

    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对此项事关全县改革大局的工作非常重视,要求负责破产审判工作的庭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好县域经济领域改革大局。主管副院长张军也多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协调会,并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申请破产清算立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按时完成5家企业破产立案受理工作付出了辛勤努力。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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