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落实“审管办”机构编制,明确职责,配备精干人员,配齐相应设施,建立规范化办公体系。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暂行办法》、《案件质量评查若干规定》、《瑕疵案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指导意见》等十余项涉及审判管理的工作制度,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三是加强干警学习和培训,理顺和协调好各项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干警操作电脑,提高信息化办公技能,把数据专换平台、网络设施建设、智能化法庭利用结合起来,使审判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系列。
四是加强督导,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对重大、复杂、疑难或有重大影响,或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的案件,必须在数字化法庭开庭。实行每案必查制,归档监督制,错案通报制,责任追纠制,挂牌整改制等管理模式
五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实现有序化管理体制。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把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采取不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不定期评查的方式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利用审判统计,月讲评、季度考核、年终综合评定的考核措施,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