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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推行繁简分流 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8-09-25 08:53:04


    2017年以来,渑池县人民法院为提升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结合该院人民法庭司法责任制改革实际,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精心谋划,建立速裁工作新机制。在人民法庭立案阶段抽出一名法官助理,专门负责案件分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服务指引、案件筛查分流、诉前调解,在案件分流的基础上,由专人办理速裁案件,加强对案件审理和节点监控管理,保证速裁案件审理有序进行。

    甄别案件类型,实现精准发力。立案专职分流人员,对争议不大、诉讼标的小、适宜调解的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分流到乡村调解组织,进行委托调解;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等金钱给付纠纷,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处理;对不适宜诉前调解和速裁的其他纠纷进行二次甄别后,分流到员额法官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通过对不同案件的筛查、甄别,在源头上实现了案件的精准分配。

    构建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合作互动。以速裁分流带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把司法调解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加强诉调对接,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及时出具有司法效力的司法确认书。同时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立案阶段的诉讼地址确认、诉讼保全和执行流程告知,实行集中送达和集中保全,实现集约化高效管理和相互协作和相互配合机制。

    实行繁简分流后,人民法庭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5%,简易程序、小额诉讼适用率达85%以上,案件调解率提升20%,服判息诉大幅度提高达到85%,案件发回改判率控制在2%以下,自觉履行率提升30%,实现了审判资源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司法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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