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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周末出击擒“老赖” 当场履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9-01-14 15:43:18


    2019年1月13日,本是周末休息时间,而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团全体干警却在加班加点忙执行,中午时分,接到群众举报发现被执行人的线索后,迅速出击,将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贾某峰抓获,当场履行5000元执行款,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2011年1月17日,贾某峰因做生意向张某某借款5万元,后经张某某催要,贾某峰支付部分利息,截止2015年2月4日,贾某峰还欠张某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1.2万元,书面约定2015年6月底还清,并于当日重新书写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贾某峰没有偿还,张某某向法院起诉。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贾某峰在2016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万元,共计6万元,原告张某某不再要求2015年2月4日之后的利息,双方债权债务清结;若被告贾某峰在2016年4月30日前不能一次性将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万元还清,被告贾某峰自愿承担借款5万元本金及2015年2月4日之后的利息和2015年2月4日之前的利息1万元,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偿还15000元本金及利息;于2016年10月30日之前偿还15000元本金及利息;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偿还15000元本金及利息;于2017年10月30日之前偿还剩余全部款项。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贾某峰一直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原告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贾某峰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限期履行偿还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贾某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贾某峰长期外出,行踪不定,也没有查找到被执行人贾某峰本人下落,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执行法官始终坚持不懈地查找案件执行的一切线索。2019年1月13日,本是周末休息时间,但执行一团全体干警却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整理卷宗忙执行。当日中午时分,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贾某峰在家中出现。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快速赶往执行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贾某峰堵在家中,带至法院。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服教育后,被执行人贾某峰当场履行执行款5000元,并就剩余执行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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