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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借款不还还玩失踪 逃避执行终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3-08 07:55:12


    好心借款50万元给好友偿还贷款,借款到期后,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还。且在法院判决其依法偿还借款及违约金后,给执行干警玩失踪、“躲猫猫”......3月6日,渑池法院依法对一起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苗某娥司法拘留15日,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据了解,2012年1月16日,被告鹿某江因需要归还三门峡市某银行贷款向原告肖某借款50万元。肖某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将50万元付至被告鹿某江账户。至2013年1月29日被告鹿某江未能归还所欠原告肖某的50万元。由被告鹿某江、苗某娥重新向原告肖某出具借条。同日,被告鹿某娟出具担保书一份,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3年2月28日,被告鹿某江、苗某娥又在原告肖某处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未约定借款利息。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款,肖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渑池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鹿某江、苗某娥偿还其二人于2013年1月29日在原告肖某处的借款5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鹿某江、苗某娥偿还其二人于2013年2月28日在原告肖某处的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鹿某江、苗某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于是,肖某向渑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渑池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鹿某江、苗某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清单等相关法律文书,但鹿某江、苗某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其财产,并想尽各种办法规避法院执行。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组织执行干警上门找人,鹿某江、苗某娥都躲猫猫、玩“失踪”,导致案件一时无法取得执行进展。

    3月6日上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苗某娥的行踪后,及时给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正在执行路上的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执行现场,成功将长期躲避执行的苗某娥抓获。苗某娥被带到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一番劝说后,其依然拒不履行义务,只是声称没钱。鉴于苗某娥一系列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将进一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力争执结此案。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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