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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驱车跨省送案款 彰显司法为民情

发布时间:2019-05-05 10:12:31


    “感谢渑池法院,谢谢你们亲自来我家送执行款。”2019年4月30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跨省将一笔50余万元的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赵某平手中,受到了赵某平及其家人的一致感谢。

    2018年4月10日,被告苏某峰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原告亲属李某恩乘坐宋某友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宋某友受伤、李某恩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登记所有人三某物流公司垫付了原告医疗费、丧葬费80000元,死者家属就后续赔偿问题诉至法院。2018年11月13日,渑池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重型半挂牵引车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赔偿原告死者家属(父母、妻子、两个孩子)577220.03元(其中80000元直接支付被告三某物流公司)。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死者母亲因患有严重心衰疾病,经不起打击,家人至今还隐瞒着,死者父亲八十多岁也经不起长途舟车劳累,而死者妻子一人来法院领取执行款又不符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为了及时能让申请人领到执行案款,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也不违反相关财务制度,经局领导安排,执行干警一行二人于4月29日驱车赶到西安将执行案款送达了申请人的手中。

    执行干警驱车跨省送案款,既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又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今后,渑池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积极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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