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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荣获全县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9-05-16 09:46:57


    为充分展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9年5月10日,渑池县2019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2018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渑池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县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平国彦同志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渑池县法院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方针,积极开展全院齐心共创全省文明单位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引领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滋润品格、鼓舞斗志,干警们迸发出巨大的干事创业激情,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明创建与执法办案主业相辅相成,均取得长足发展。

    2019年,渑池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创建工作提至新高度,在全院形成认识高度统一,运行高效顺畅、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格局。同时,要狠抓工作落实,硬件上搞好各项基础建设,软实力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精神文明创建逐步“根深蒂固”,引领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与争创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双创”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相映生辉。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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