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的生命在54岁时划上了休止符,但一年后他的事迹在中原大地,乃至神州大地都被广为传颂。他从愚公故里、黄河小浪底库区走来,大山赋予他厚重的品格,黄河养育他不凡的才华,他就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李庆军。
生命在好而不在长。28年的法院工作不可谓不长,但是54岁陨落确是在鼎盛之年,他用尽生命最后的能量点燃司法之路信念之光,璀璨夺目,是我们法律人自强不息前进道路上的明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李庆军自律的品格、带病工作的坚持、淡泊名利的心态、一心为民的作风无不是我辈之楷模。斯人已逝,浩气长存。
时至中秋,已是满院桂子飘香,只是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希望像周恩来总理对夫人邓颖超说的那样:我是一个绝对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在对你这件事上例外,我希望有来生。物随时移,借用伟人的话语,我希望如果有来生,您,李庆军仍是我们法官队伍中最优秀的那一个,仍是我们并肩战斗队伍中的排头兵。
在此,借用李清照写桂花的一句宋词来表达我对李庆军的崇敬之情,那就是:何须浅碧轻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