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二团成功调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5万余元。
原告孟某某与被告贺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和原告上官某某与被告贺某强、贺某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渑池法院先后于2020年1月6日和1月10日受理案件。民二团承接案件后,书记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贺某强到法院领取应诉手续,而被告贺某强却拒不接听电话。邮寄送达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被告居住的小区采取隔离措施,邮件不能投递。后案件承办人电话联系上被告贺某波,通过电话进行庭前调解,并建议通过“云上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两起案件。但原、被告都不具备云上互联网庭审开庭的硬件设施,导致庭审无法网上进行。随着疫情缓解,邮政速递恢复后,民二团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时间,被告也顺利签收开庭传票。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两起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与原、被告反复沟通,晓之以理,表达利害,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