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从共青团渑池县委召开的“五四表彰大会”暨“第一团支书”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韶兴荣获“2019年度渑池县崇德守信好青年”荣誉称号、仁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张苏波荣获“2019年度渑池县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刘韶兴,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崇德向善,惇信明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自2013年8月办案以来,截止2020年4月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60余起,惩处犯罪分子1500余人,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群众服,受到了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张苏波,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仁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张苏波同志在民事审判部门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他能够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安心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对于分配的工作总能圆满完成,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2013年至2019年,平均每年结案在120件以上,多次获得月办案模范、年度办案模范的光荣称号,通过对一件件合同纠纷、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的处理,化解了矛盾双方之间的分歧,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一方的稳定作出了个人的贡献。
过去的2019年,渑池法院团总支在院党组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广大青年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务实创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展示出了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全县建设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