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佩系渑池县某音乐会所“公主”,在陪客人唱歌时因一时贪念,乘人不备将客人掉落的苹果4S手机藏匿并转移,被害人询问时拒不承认,犯下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4日下午,被告人李佩在渑池县新市场某音乐会所1111房间内陪客人唱歌期间,发现客人身边掉落一部苹果4S手机,便乘人不备将该手机藏匿,后当被害人询问时,被告人李佩拒不承认,并将该手机转移。经鉴定,该手机价值4656元。案发后,赃物已追缴失主。庭审中,被告人李佩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特别后悔,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佩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追缴失主,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佩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