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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执行异议促和解 执行案件终执结

发布时间:2020-05-20 09:19:52



    5月19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出现了这样一幕: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河南省某绝热有限公司握手言和,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全部案款,该起劳动争议案件圆满执结。

    2020年4月15日,李某某因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向渑池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要求被执行人河南省某绝热有限公司为其缴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具体数额以经办机构核算为准;被执行人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缴纳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具体数额以经办机构核算为准。

    立案后,因河南省某绝热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变更了公司名称、法人、住所地等,导致在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河南省某绝热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信息查控时,查找不到该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承办法官鉴于案件系涉民生案件,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主动作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利用网络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到被执行人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等信息并及时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为此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听证会传票并定于5月20日召开听证会。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的调解,双方均作出了让步,自愿就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于5月19日来到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河南省某绝热有限公司当场通过微信及支付宝向李某某转账24000元,申请人李某某也提交了撤回异议申请。至此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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