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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召开座谈会审查破产重整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4 09:57:06



    为审慎判断被申请人是否具备“重整条件”,9月11日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组织由申请人河南义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昌能源)、被申请人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矿业)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就阳光矿业是否具备重整条件、该公司重整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渑池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渑池县工业领导小组组长赵睿、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负责人梁森林、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等领导参加了座谈。

    会上,申请人义昌能源陈述了其申请阳光矿业重整的目的是挽救危困企业,通过重整使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认为重整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相反,尽快重整会减少国有资产长期停放造成的损失;被申请人阳光矿业的法定代表人介绍了企业现状,表明自己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企业职工代表希望企业尽快盘活,解决职工面临的困难,给职工以希望。阳光矿业独资股东河南大有能源有限公司的代表明确表示反对对阳光矿业进行重整。认为:从经济角度看,重整将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从社会影响角度看,重整与河南省政府对有色金属行业的下一步发展战略决策不符;从产业布局看,阳光矿业的铝资源配置是为义翔铝业服务的,如果流失,义翔铝业的前途会雪上加霜;从申请人角度看,申请人的债权系转让取得,存在质量纠纷,可以通过给付诉讼实现债权,没有必要通过重整程序实现。最后,投资意向人介绍了企业自身实力,表示愿意投资盘活阳光矿业。

    梁森林认为,破产重整是一个挽救企业的法律程序,目的是使企业新生。本案重整从法律上不存在障碍,也符合当前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方针。但被申请人作为一家资源型国有企业,准入条件高,后续建设、生产都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部门不同意重整,今后如何合作,需要认真对待。

    赵睿认为,本案涉及的问题不单单是企业的重整,而是有色金属行业的资源整合。省政府有将铝板块整体打包出售的计划,谁都可以参与。关键是抓紧复产复工,落实好“六稳”、“六保”。

    刘占军在最后总结讲话中说,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总体来说,企业有需求,投资人有意愿,省政府有规划,中央有政策。希望大家把双方的意见都带回去,好好研究,尽快给法院一个回复。法院会认真听取大家意见,结合本案实际,做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本次座谈会,不但让当事人双方面对面亮明观点,让承办法官全面了解了案情,与会领导的意见也给当事人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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