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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一日调解两案 高效便民获赞

发布时间:2020-10-16 15:16:51




    今年以来,渑池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诉前调解工作为重要抓手,满足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日前,渑池县法院通过诉前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高效便民,获得了当事人称赞。

    据悉,被告宋某勤2013年在西安打工时与原告周某曹认识,2013年农历五月份在渑池县南村乡某村被告宋某勤家里举行了订婚仪式,周某曹给宋某勤3万元,之后又给买衣物、礼金1万元,两人于2013年7月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领取结婚证,同年在商州区某镇举行结婚仪式,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生活性格不和,经常争吵,直至感情疏远。2015年3月被告宋某勤到浙江义乌打工至今,一直未与原告周某曹联系。2020年10日10日,原告周某曹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4万元;同日,周某曹又向本院另诉宋某勤于2003年8月10日(以其姐姐的名义)借款2.1万元并口头约定利息2分,还款日期随要随还,但多次讨要无果,要求其偿还上述借款和利息。

    渑池法院诉前调解室立足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及时进行诉前速裁调解。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争吵激烈、各不让步,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待双方情绪稍有缓和后,调解员迅速调整调解工作方案,因案施策,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两案最终高效圆满解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由被告宋某勤返还原告周某曹彩礼钱3000元;另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宋某勤偿还原告周某曹借款2.1万元。

    近年来,渑池法院一以贯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在办案过程中不放弃任何一次调解的机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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