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组织40余名干警、12辆警车,由该院执行局长毛智伟带队对一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集中强制腾空。
为提高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影响力,渑池县法院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基层村委代表及新闻媒体现场见证执行。
随着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明岚一声令下,渑池县法院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拉开了序幕。
卢某某诉郑某某、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卢某某于2015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查封二被告所有的房产证号为02XXX(位于渑池县城关会盟路南侧的一层从西往东的一、二、三间门面房),且提供了相应担保。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二被告郑某某、吴某某自愿偿还原告卢某某借款本金73万元及利息20.9752万元,共计93.9752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后,二被告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原告卢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干警们按照既定执行预案,一方面维持好现场秩序及向围观群众释法明理,一方面依法有序对该门面房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执行干警们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取证,保证腾房工作的公开、透明。经过八个小时的连续行动,最终成功将涉案房屋腾空交付给申请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渑池县法院为持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还将继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以新作为、新担当勇担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