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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区域营商环境中法治建设问题及其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0-11-17 16:52:05


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是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有力手段。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优良的营商环境做保障,而强化法治建设是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前提。当前,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的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制约良好营商环境形成的不良因素,故优化本地营商法治环境是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法治建设;区域营商环境

一、优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在2019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强调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性。新时代新形势下,营商领域更需要突出强调国家政治安全,通过法治的方式,建构有效的防范与处置营商风险的机制,建立保护经营者权益与政治安全、国家利益有机统一的体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为此,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充分关注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市场秩序稳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需要法治。 为此,需要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等依法治国举措,贯彻到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之中,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依法保护产权以及市场主体各项合法权益,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包括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内的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则难以形成稳定有序的经济

交往秩序。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关涉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事项。安全、有序、规范的营商环境,才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通过优化法治建设,建构有效的防范与处置营商风险机制,维护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商业秩序,调节规范经营者的各类行为,保证营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商业纠纷得到正确处理,使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营商环境在法治建设的深刻变革中井然有序。  

二、区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三大核心因素中,法治化摆在了首位。营商环境是区域竞争的重要体现,法治又是营商环境最核心的因素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领域不断扩大深入,深层次矛盾凸显,区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法治建设呈现出诸多不足之处,阻碍了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形成。

(一)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滞后与冲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正常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一方面,从整体上看,我国法律体系建立的整体性、长远性、层次性等方面还存在不科学性,个别领域立法和修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要;另一方面,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由于行政区划的局限,地方区域立法冲突严重。由于地方性法规也有创设性的权力,其意味着区域内各地可以为了各自利益而制定地方性法规,由此造成严重的地方立法冲突,导致区域营商环境中政策不一,增加了企业决策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使企业对未来结果缺乏稳定的预期。

(二)法律法规对区域政府权力约束乏力

1.运用行政手段过度干预区域经济发展。在某些领域,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发展现象,企业除了要面对经济发展自然形成的垄断外,还要面对行政垄断。 区域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保护地方利益而抑制、限制相关企业竞争,这不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滋生腐败等社会问题。

2.违法行政现象存在。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要接受不同行政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现实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承诺多、兑现少,重检查、轻服务,重处罚、轻规范等问题。

3.选择性执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主体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有的执法主体把法律当成自己手中的牟利工具,对不同管辖客体刻意区别对待,存在有违执法公正的选择性执法或选择性适法的情况。

(三)企业解决纠纷的司法渠道有待加强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区域营商环境好不好,离不开司法的保障。从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角度看,司法需要改进的问题和司法存在的普遍问题是一致的,司法运行体制存在明显的地方化倾向,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导致了司法审判权的地方化,权利干预司法情况,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

(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亟需完善

有效而稳定的产权制度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关企业利益,更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在产权制度保护方面取得很大进步,但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区域立法和司法层面对企业产权保护上还不够理想,企业对私有财产权保护问题信心不足,处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够强。另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地方政府部门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缺乏系统、长远规划,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等。

三、区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优化路径

法治化程度较低将增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不利于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发展。目前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难题和深层次问题都需要通过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走营商环境法治化之路来加以解决。

(一)健全区域法律制度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打造良好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其能够充分发挥引导、规范、制约、保障和服务作用。首先,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应当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对现有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法律制度来有效规范区域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秩序等,积极适应新发展环境和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要求。其次,应该坚持从区域实际出发,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突出问题导向,严格依照程序,逐步制定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避免形式主义。最后,由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行政区划的局限,地方区域在立法过程中应当立足长远,相互吸收、借鉴好的适用于本地实际制度和规范。协调好区域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前让企业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被作出何种回应,使企业对未来结果产生稳定的预期,进而使其做出相对准确的市场决策。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日益成为新一轮区域竞争核心内容的现实压力下,通过地方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上升为法定义务,已成为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选择。

(二)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法治代表一种人们行为的高度规范性指引方式,它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它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政府是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其更应该成为依法行政的示范者。

1.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地方政府的基本要求。地方政府作为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处在营商环境建设第一线,对营商环境产生经常性、直接性、广泛性影响,为了防止“权利任性”,首先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关键要落实法律优位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机关在进行市场监管时,必须遵循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总之,就是要用法律限制和约束行政权力,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从制度上保证“亲”“清”政商关系。

2.法定职责必须为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地方政府行使的职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定职权,是法定职责所在,不得懈怠、推诿,地方政府不作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作为营商环境的主要塑造者,地方政府要积极承担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所作为。

3.维护法律权威是地方政府执法的基石。政府执法部门要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其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基石。政府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依法创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徇私枉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为。政府行政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制约监督,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合法竞争,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各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做遵守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以上率下,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

(三)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既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市场主体在营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争议都有赖司法公正解决。要保障司法公正,首先就必须防止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司法的干预,消除企业家告状难、案件公正审理难,判决裁定执行难。其次要完善涉及经济交往的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经济交往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要建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良好机制,建立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机制,健全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建立司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保障企业创新成果

完善产权保护,能够给投资者提供稳定的预期和激励,使企业家能够准确预期未来,从而激发其资本的长期投资热情,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尽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加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妥善处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产权案件。对投资者经营者来讲,最期待的营商环境就是其投资有保护,最需要的当然是产权保护,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投资者产权,增强投资主体创业投资动力,提升企业家的安全感。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这就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久久为功。我们只有通过加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才能让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蹄疾步稳、行稳致远。对企业和企业家而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进行高质量立法,提高司法的质量,保障法律执行效力,防止法律滥用,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对于增强企业和企业家的信心和安全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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