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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渑池法院苏海涛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21-03-04 16:36:38



    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渑池县人民法院果园法庭负责人苏海涛同志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苏海涛,男,中共党员,2009年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果园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20年,他个人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5件,其中调解66件,撤诉27件,调撤率53.1%,服判息诉率96%,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苏海涛同志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十二年时间里,任劳任怨,先后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办案模范、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其负责的果园人民法庭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工作中:一是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确保审判质效稳中有升,积极与乡镇党委沟通,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以民事调解为抓手,全力提高办案效果。对承办的案件要求所有能够调解的案件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案件必须做好释法析理及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是以专业学习为支撑,全面提高个人素质。日常工作中,他时时刻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坚守法官的道德底线。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苏海涛同志十余年如一日的坚守在基层民事审判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他用自己的点点滴滴践行着一名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担当。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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