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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板漏水惹纠纷 法官调处邻里情

发布时间:2021-04-02 16:41:08


    俗话说:楼上漏水,楼下遭殃。3月3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楼上漏水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贾某赔偿原告宗某损失13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原告宗某与被告贾某系上下楼邻居。2020年7月,因贾某家中漏水导致楼下宗某家中房屋受损,双方多次私下协商,业主委员会也多次出面调解,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渑池县法院。

    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案件,本着双方互谅互让的原则,主审法官杨爱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展调解工作,让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调解,原告考虑到被告经济并不宽裕,漏水也不是故意的,愿意在赔偿数额上让步。最终被告贾某愿意赔偿原告宗某损失13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三尺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之间要相互谦让、和睦相处,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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