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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路上虽苦犹甜

发布时间:2021-04-09 08:10:47


    3月份以来,我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始终坚持“两促进、两不误”原则,一方面,能够积极、自觉融入教育整顿中,通过“上主题党课、听英模报告、看警示教育片、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等,扎实做好学习教育的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自身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一方面,统筹做好执法办案工作与队伍教育整顿,以较好审判业绩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实效。

    一是注重发挥调解在民事审判中的定分止争作用,努力以最优方式化解纠纷、实现“双赢”效果。3月份,我个人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8件,其中调解16件,调解率达57.1%,撤诉4件,判决8件(其中7件已经生效),上诉1件,服判息诉率96.4%,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是马某等人诉三门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众多,案情较为复杂,在我县有较大影响,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审理该13件系列案中,我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反复做各方当事人的庭前调解工作,经过努力,该13件案件从3月8日立案后,仅用23天就全部通过调解方式审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二是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致力于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人民法庭处在基层,始终要在便民、利民上充分发挥法庭前沿作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和创新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一是在审判环节,就充分考虑案件执行,积极从有利于案件执行角度出发依法裁判,提高裁判的可执行性;二是为了防止财产转移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告状群众损失的发生,十分重视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仅3月份就裁定保全案件6件;三是尝试对本庭调解审结的部分案件由本庭负责执行或者督促执行,我个人审结的案件中督促被告主动履行6件,自觉履行标的额达11.6万元。“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不仅实现了法院内部资源整合,更重要的是为来法庭打官司的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解决了方便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虽然队伍教育整顿尚处于学习教育阶段,但我在送达、调查、开庭、调解等诉讼各环节中,倾心听取当事人的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借此查找我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中的不足和问题,如有群众反映: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的准予当事人离婚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由于目前不能与婚姻登记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使得房地产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在办理一些行政审批事项时,对涉及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不明,建议法院在这方面与婚姻登记部门实现信息互通。我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反映,拟于近日通过法院内部《情况反映》的形式逐级向上级法院报告,以期引起上级重视,妥善解决好群众的这一关注。

    今后,我将初心不改,勇于担当,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继续前进,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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