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渑池法院执行局快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为患病急需用钱的申请人张希成开通“绿色执行通道”,解决手术所需费用4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03年申请人张希成与平安煤气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平安煤气公司欠张希成工程款68127元,经渑池法院调解处理后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平安煤气公司及责任人陈韶峰无执行能力,导致案件一直无法执结,为此申请人张希成在患病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
针对案件申请人张希成患病急需手术的特殊情况,我院执行局积极协调,启动快速执行联动机制,将案件执行情况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并建议召开联动协调会议。后在县政府办及相关领导的支持下,召开由住建局和河南省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同志以及我院主管执行副院长杨保敏、执行局局长参加的执行联动会议,决定为申请人张希成开通“绿色执行通道”,从正在经营平安煤气公司的国龙燃气有限公司先行借支4万元,用于申请人张希成手术所需费用。此案的联动执行既打破了执行难案件的疆局也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