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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渑池县法院3名青年干警获团县委表彰

发布时间:2021-04-29 17:02:57





    4月29日,在2021年渑池县“青春心向党 奋进新百年”党史团史知识竞赛决赛暨“五四”颁奖典礼上,渑池县法院果园法庭负责人苏海涛和审管办主任韩鑫荣获第三届渑池县“杰出青年卫士”称号、书记员胡昊杰荣获2020年度渑池县“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苏海涛,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渑池县法院果园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09年4月参加工作,12年来他一直在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对党忠诚,始终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准则,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00余件,所办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近年来,苏海涛在人民法官这个平凡而神圣的岗位上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市中院和省高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等殊荣,用他在办案一线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普通法官的使命与职责,展示了当代青年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韩鑫,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工作,历任渑池县法院英豪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渑池县法院审管办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经历了磨练,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多次被评为“全年工作先进个人”。

    工作中,他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把当一名“好法官”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奋斗目标,用心用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以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为重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能够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干好本职工作;他对待当事人热情诚恳、细致耐心,以心交心,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等现象,想群众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始终廉洁自律,品行端正,绝不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赢得了承办案件当事人的好评,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胡昊杰,男,汉族,24岁,大学学历,现任渑池县法院书记员。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以一名共青团员的身份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应该表现出当代团员青年应当具备的优良的政治品质。

    工作中,只要是组织布置的任务,他从来都毫无怨言,并且认真的去完成任务;工作作风方面,他能够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习气,恪守书记员的职业道德,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院优秀书记员。

    渑池县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受到表彰的三位青年干警为榜样,同心协力,苦干实干,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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