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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低价购物之名 男子诈骗近2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9 10:57:45


    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借装修、购车诈骗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害人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2015年,被告人李某某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借赵某某15000元。2019年3月,赵某某因装修房子要求被告人李某某偿还借款,李某某称打算到某建材门市赊建材供赵某某装修使用,建材款由其代为支付顶帐。同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以能够帮忙购买到低价家电为由,诱骗赵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先后支付其15000元左右,后赵某某多次催问购买家电一事,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同年6月,赵某某在某市场购买电动车时,再次遇到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又谎称能以4000元的价格买到市场上6000元的电动车,赵某某通过微信又向李某某转账4000元让其代购电动车,后赵某某未收到电动车要求退款,被告人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赔偿被害人赵某某经济损失19000元,并预交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1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家电、电动车应尽量亲自到当地实体门店选购,多看、多咨询,要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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