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警官,收到退赔款了!感谢!”“有机会去河南一定当面感谢”......被害人徐某在电话中激动地说到。近日,渑池县法院执行五团将一笔执行到位的81000元的退赔款项,利用线上执行系统快速的发放到被害人徐某的银行账户上。
2020年10月22日,翁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涉案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判决生效后,翁某某一直未履行罚金和退赔义务,案件随后移送至执行局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由于疫情形势严峻加之被害人远在湖南,为了及时追回退赔款,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执行干警王万杰一方面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被害人协调沟通,一方面则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经过司法扣划后最终将退赔款执行到位并利用线上第一时间发放给被害人。
疫情防控不松懈,执行攻坚不止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渑池县法院将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继续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