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法官费心了!”8月26日上午,在渑池县法院5号法庭里一起因孩子在校园受伤起纷争的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双方孩子的家长均对承办法官表达谢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刘某某和被告尹某某系渑池县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2021年3月16日上午课间操后,双方在国旗台旁玩耍时,尹某某不慎将刘某某从国旗台上推下,导致刘某某右肱骨髁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刘某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学校组织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调解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刘某某家长以刘某某的名义将尹某某及其家长、学校和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民二团队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刘某某和尹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刘某某的伤情系双方在玩耍时不慎导致,没有主管恶意,且损害发生在在校期间,学校在保险公司投保有校方责任险,刘某某起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的基础客观存在,只要用心,可以化解双方的纷争。在开庭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除通过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外,还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分担校方责任。经过近两周的调解,原告刘某某终于愿意谅解被告尹某某,被告尹某某承担的赔偿金额最终降至被告尹某某家长能够承受的2万元。并在其亲戚帮助下,被告尹某某家长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了校方赔偿责任。
该案件的圆满调解,体现了民二团队用法用情用心为当事人解决了“急难愁盼”,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